一、划定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,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,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: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(末位成绩并列的,一并参加)。岗位代码为(1002、1005、1009、1030)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。
二、资格复审时间:2024年8月13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;8月14日上午9:00-12:00。
资格复审地点:沛县新城区汉邦路10号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楼大会议室。
三、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资格复审,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如确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,可出具书面《委托书》,委托他人代为进行,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(1)报名信息表,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。
(2)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。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。
(3)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在学信网上打印,网址为:http://www.chsi.com.cn )。
2024年毕业生,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,可先提供本人的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,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,否则不予聘用。
(4)《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》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
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,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,须提供《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》和空白的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(若为网签协议,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)。
(5)根据岗位要求提供与专业相符的卫生类资格证书。
(6)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,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、所服务县(市、区)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《志愿者服务鉴定书》,省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(包含以下内容: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进入时间、考核情况、现在是否在岗)。
(7)委培、定向、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、定向、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;在徐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已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。
(8)国(境)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,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。
(9)按
(10)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。
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。
资格复审时,报考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资格复审为不合格。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,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,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。资格复审合格后,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。缴纳面试费用100元(现金)。
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:0516-89887272
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:0516-68867373
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察室监督电话:0516-80358861
监督举报邮箱:1250998700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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